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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难题推进开放 学校场馆开放正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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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前夕,北京市体育局透露,北京全市79所大学体育设施已全部面向社会开放,具备开放条件的989所中小学中已有646所向社会开放,占具备开放条件学校总数的60%以上。而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校园体育”和“全民健身”成为代表委员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对于全民健身的意义不言而喻,记者在“两会”期间也了解到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正在扎实推进,而开放的长效机制也在逐步形成。

  具备条件的已开放三成多

  从2006年8月起,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在全国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工作,目前,国家级试点单位以及覆盖全国27个省(区、市、生产建设兵团)的62个区(市),试点学校达531所,国家累计投入2000万元。地方政府也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开放学校的补贴或基础条件改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已向公众开放的学校约占具备开放条件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全国部分城市和县区还实现了中小学体育场馆大部分或全部向公众开放。

  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一直受到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在2010年的全国体育局长会议和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更是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高度,重新审视并阐明了新形势下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明确提出将此项工作作为群众体育的六个突破口之一。而开放试点单位所在省、市的各级政府也普遍重视,把它视为当地“两个文明”建设和“民生工程”的重要抓手。各地体育、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公安、税务、财政、工商、劳动、民政、物价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解决开放中的安全、资金、保险、人员等方面的困难。

  目前,有关政策法规、管理制度逐步得到健全和完善,为建立“开放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而相关部门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探索了多种开放管理模式,包括无偿开放、有偿开放与无偿开放相结合、学校与街道社区共管、市场化运作、依托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放等多种不同模式。

  部分尚处于低水平开放阶段

  当前,一些管理部门对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的必要性认识还不够,对问题和困难估计不足。一些地方体教结合部门密切协作的意识有待提高,没有抓住工作的关键环节,工作推进缓慢。虽然各地在开放的政策法规上作了许多积极探索,但总体上“开放工作”的法律法规滞后于实践,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够,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急需完善。

  在开放的长效机制方面,部分地区的成功经验还不能完全适合全国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应面宽、操作性强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长效机制未完全建立。部分试点开放学校还处于简单地“打开大门”的低水平开放阶段,缺乏对开放过程的规范、严格管理,实际开放效果不太理想。

  破解难题推进开放

  据了解,国家体育总局正大力加强政策法规的研究,在充分学习和借鉴各省市丰富实践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研究起草在新形势下适应于全国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管理办法”(或制定“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争取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公安、工商、税务等多部门共同签署,尽早出台,为全面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提供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支持。体育、教育部门也将联合开展交流、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通过定期不同形式的交流、监督、检查和评估,立先进,积经验,树典型,找规律,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从明年起,将定期举办全国范围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及其他形式的人员培训。统一认识,提高开放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公共体育场馆向广大青少年开放也是体育场馆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体育总局将进一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开放工作。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探索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向青少年倾斜的可行性,以此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成效。据介绍,体育部门的场馆不仅要向广大青少年敞开,还要对青少年学生的健身活动给以科学指导,并给予减免费用的支持。

  目前,有关方面正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展开攻关调研,集中破解开放工作中的一些难题。如与国家有关部门共同探讨出台“运动伤害险种”设立的可能性;与有关部门协商,探讨如何完善警民联网报警机制,消除开放工作的安全隐患;开放工作机制、模式的创新推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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